如何有意义地度过大学生活
编者按:无论时代如何变迁,人在大学这个阶段,都有一些必须完成的任务、必须实现的成长。正如卡尔·荣格所说,“人类无法容忍没有意义的生活”,有鉴于此,本文作者为有意义的大学生活指明了一个方向,即学会探索真理,学会热爱自由,学会正视自己,学会唤醒灵魂;最重要的是,要学会设想自己人生的目标,然后把握一切可能的时间和机会,去学习和实践——即便当下你无法理解这些努力的意义。相信看完本文,你会恍然大悟,而四年之后,你仍会感谢象牙塔的生活,它让你以最小的成本完成了生命各个维度的尝试。
文章来源: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“在法理学的边上”,转载已获授权
作者简介
范立波,法学博士,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。
在开学之初,照例要说几句欢迎词。诸位来大学求学,务必要过得有意义,所以很有必要了解大学是什么。我以为大学是自由探索真理之所。这虽然不是什么高论,但我仍愿意将自己的理解与诸位分享,希望有裨益于诸位将要开始的大学生活。
一、根据真理而生活
真理并不神秘。当你说“法大本科校区位于昌平”这一陈述是真的,你就承诺了一个真理。当然,真理也有重要和琐碎之分。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教我们辨别真正重要之事。而真正重要之事是关乎灵魂的。所以,教育是关乎灵魂的。真正的教育唤醒灵魂关注真正重要之事,促进灵魂的转向。
在当代社会,法律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权力,在世界各地建立“法律的帝国”(law's empire ),传布对法律的信仰。法学院也试图在你心中勾绘出法律守护者的神圣光环。但是,法律并不神圣,也不值得信仰。人类社会的许多罪恶,都是通过法律实现的。法律实证主义者一直在提醒我们,不要对法律进行道德神秘化。批判法学家则痛斥法律不过是掩饰血腥政治斗争的“晚礼服”。即使自然法学家,也承认法律中不可避免地包含了权力的专断。从信仰开始与学习的本质是冲突的。
在法学院的课堂上,你会接受各种职业技能培养,但是,大学不是职业技术培训学校。真正重要的真理不是关于技术的知识,而是关于目的的知识。职业技能可能会让你过上一种富足的生活。但财富通常被赋予了想象的和过分的重要性,却无法给人提供安身立命之所。只有关于目的的知识才能赋予意义。缺乏对目的的深入思考,就容易成为韦伯所说的没有灵魂的专家,没有心肝的纵欲者。
法学院研究的是关于法律的真理:法律是什么?法律是好的吗?法律真的拥有其所主张的权威吗?什么是权利?权利为什么看起来那么重要?法律为什么会将某些行为规定为犯罪?法律是在世界中运行的,同时也是为了我们运行的,所以我们还需要探索世界的和伦理的真理。我们需要知道世界是怎样的,什么是一个良善社会,什么是一种善好生活。我们还需要学习历史,培养一种对于“根”的意识,知道自己从何而来,将走向何处。我们还要关心人类的普遍命运、福祉、可能的机遇和挑战。后者才是关于目的的知识。只有将法律置于关于世界和伦理的更宏大的知识体系中,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法律并善待法律。
我希望你们记住。法律是重要的,拥有内在的好。但法律也可以容纳恶。法律的意义是为我们而存在的。我们拥有怎样的法律,取决于我们是怎样的人,特别是我们这些以法律为职业的群体对法律的理解。为此,你需要了解更多的真理,特别是人文真理,关切法律下的个体幸福。只有个体才是幸福和痛苦的承担者。
不要迷失于权利义务等抽象的法律语词中,更不要把法律凌驾于个体之上。当法律将某种代价强加于个体时,请不要简单地用“法律就是法律”来辩护,将个体的痛苦当作宏大法律叙事下理所当然的代价。对个体的人文关怀,可以让你对法律保持一份清醒,而不至于堕落为法律忠实但冷酷的执行者。当法律命令你朝无辜者开枪时,人文关怀至少可以让你将枪口稍微抬高一点,而不是全力瞄准他人的心脏。
作为法科最高等的大学之一,我们还对民族、国家和人类负有智识责任。蔡元培先生说,大学是研究高深学问的地方。伟大大学之伟大处,不是贡献了多少企业家、政客或技术人员,而是思想。伟大大学应该成为一个国家和民族思想的主要贡献者。既然法大自诩为法科最高学府,自然应该承担比职业培训学校和一般法学院更高的使命,这就是改变和提升人类智识的责任。你们来此求学,也应记住蔡先生的告诫,“宗旨不可以不正大”,不可只求谋生为官之技能,而是要让自己和他人都过上一种善好生活。善好的生活是根据真理而生活,而不是根据权威生活。关于大学的“正大”宗旨,就是培养一种根据真理而生活的观念,成为真理的爱好者和探索者,未来才可以成为社会中的思想者、文化的引导者和文明的建设者。
可能你会觉得,追求真理听起来过于理想,甚至有些不切实际。我知道真理怀疑论在年轻人中很流行。如果你恰好是一个怀疑论者,我希望你是一个真诚且深思熟虑的怀疑主义者。深思熟虑的怀疑主义者不仅相信“不存在真理”这个判断是真的,还相信可以通过论证来支持自己的判断。不过,这里存在一个有趣的反转:当你相信只有“不存在真理”是真的,你已经承诺了一个真理。但你承诺的真理远不止这一断言。错误的论据和虚假的推理不可能支持一个真的判断,所以,如果你坚信怀疑主义为真,你还要承诺你援引的论据和推理原则都为真。大学并不拒斥怀疑,但真诚的怀疑也是在追求真理。
二、探索的乐趣
真理不是存在某个地方,等待我们发现的。真理也不能在课堂上传授。在大学课堂上,我们会讲授那些伟大学者的思想,但不要把他们的思想当作真理。他们只是真理的伟大探索者。我们阅读和讲授他们的著作,是要学习他们是如何探索真理的。
探索是一种活动,而且是很艰难的活动。真理探索之难,很多时候是因为真理探索的起点,是“知道我无知”。但让一个人真诚地认为自己无知是很难的。狂妄让我们对自己的无知一无所知;虚荣让我们羞于承认我们的无知。更重要的是,无知也让我们轻视无知,去追求其它看起来更重要的事。探索的艰难还在于,无知让我们胆怯。面对无知的深渊,很少有人会勇敢地投入其中,在黑暗里顽强地探索。
王国维曾说,“古今之成大事业、大学问者,必经过三种之境界”。第一重境界是“昨夜西风凋碧树,独上高楼,望尽天涯路”。“西风凋碧树”意味着你所有重大的信念,都遭受到重大的怀疑和打击,你的生命之树已经凋敝。“独上高楼”,不只是无人陪你,而是无人真正能够理解你。不能理解的陪伴是更深的孤独,所以对真理的探索需要一种“孤往”精神。“望尽天涯路”是不甘、挣扎和期待,也是无所寄托的苍凉。
第二重境界是“衣带渐宽终不悔,为伊消得人憔悴”。哲学的本意是爱智慧,但真正的爱,往往并不浪漫,而是困窘、憔悴,是衣带渐宽、形销骨立。智慧之爱尤其如此。对智慧的爱不仅孤独,很多时候还伴随着绝望。在你每天望尽的天涯路上,或许会出现一个人,令你欣喜若狂,但当你发现那不是你期待的人时,你会陷入更深的绝望。只有经历过多次的狂喜和失望之后,你才能真正体会到什么叫“虽九死”而“终不悔”。
第三重境界是“蓦然回首,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”。如果我们足够幸运的话,真理或许会在某个时间出现,但可能不是在我们期待的方向,而是在长期坚持和等待之后不期然的转身中。
最后的比喻是意味深长的。世界需要真理,但真理并不会马上受到欢迎。历史上许多真理的探索者,在他的时代都不会受人瞩目,甚至饱受冷眼、嘲讽和打压。我不确定在我们这个时代,真理探索者的命运是不是变好了一些。但我相信,怀着对荣耀的渴望去寻求真理的人,最终会收获失望。不过,对于真理的爱好者来说,灯火阑珊的清冷并不是坏事。寻找爱情的人,期待的不是他人的瞩目和欢呼,而是与她同行。即使他被世界抛弃,他也可以说自己拥有了整个世界。热爱真理的人,就是真理的爱人。与真理相伴或许是清冷孤寂的,但也是充盈而圆满的。
尽管真理的探索如此孤独、艰难,甚至苍凉,探索的人依然是幸福的。幸福不只是“小确幸”下的安逸和平静。在无所依傍的精神困顿中、在消瘦憔悴的彷徨下,在无人喝彩的落寞里,幸福不仅存在,而且无可替代,因为在所有属人的幸福中,有一种最深刻也最强烈的幸福,来自对自由和责任的追求,来自作为一个自由人对自我责任的自觉承担和践行。
三、作为责任的自由
自由不是任性而为,也不只是“可以不为”。自由还和真理有关。愚蠢的人不可能是自由的。诸位要成为自由之人,至少要努力让自己不要那么愚蠢。对真理和智慧之爱的根本动机,是不能忍受自己的愚蠢。所以,真正自由的人,一定也是遵循真理而生活的人。
为自己启蒙是自由人的责任,也是一生的事业。你必须努力让自己从蒙昧状态中走出。这一事业本身就要求自由。老师们会告诉你一些真理,但你必须保持自由思考、理性审查的权力。所有的真理都必须是你思考过的,也只能由你来思考。你的理性是真理的唯一裁判官。即使你的思考结论和老师一样,思考过程也是重要的。
19世纪德国教育学家第斯多惠说:“一个坏的教师奉送真理,一个好的教师则教人发现真理。”大学不是布道场,老师也不是真理的宣讲机或贩卖者。你要警惕那些慷慨的教师,他们试图对你奉送真理,同时收获信徒。你也要远离那些告诫你如何生活的“经验之谈”、“生活智慧”和“心灵鸡汤”,它们很可能只是以真理之名,向你兜售习惯、偏见或焦虑安慰剂。即便其中包含了某些真理,那也是他人的真理。你的真理必须由你自己来探索。真正的大学课堂不是单向的教导,而是共同的探索;不是寻求信徒和传播教义,而是平等对话和理性批判。
尽管比较残酷,我还是不得不说,我们并不像自己以为的那样热爱自由。我们更喜欢懒惰和安逸,而不是自由。自由需要与之相匹配的勇气、决心和毅力。愚蠢带来的难堪,总是难敌探索新知的艰辛。我们总是过快地放过自己的愚蠢,或者寻求他人的指导,或者拥抱惯例和习俗,或者在陈腐的心灵鸡汤中寻求安慰。在缺乏自由精神的社会,人们总是轻易地交出自己的自由,四处为自己寻找“主人”;而其他人也很容易占据我们的心灵,成为所谓的“人生导师”。只有当你体验过自由探索的不堪承担之重,还能坚持下去时,你才有资格说自己是一个自由的爱好者。
因此,自由探索真理很多时候不是智力问题,而是意志问题。而意志来自于责任。大学教育应让学生认识到,自由是一种自我责任。要做一个自由的人,就要敢于聆听灵魂深处的声音,并遵循它的引导,开辟自己的人生道路。自由的人拒绝被规定的生活,不论规定是来自父母、体制还是社会。在大学阶段,仍然循规蹈矩地根据学校的安排,亦步亦趋地跟随老师学习,在重要之事上习惯性地寻求他人的指导,既不是一个自由的人,也很难说是一名合格的大学生。
具有自由精神的人,也敢于承担自由的代价。正如康德所言,运用自由做出独立思考和自我选择,不仅是艰难的,在很多时候也是一种冒险。冒险包含了失败的风险,甚至可能一事无成,而寻求他人的指导和既定规矩却是安稳的。但尊重和鼓励自由选择和自我负责的精神,是大学最神圣的使命。人类需要鼓励自由探索、冒险并承担失败的文化,而不是只尊重成功的文化。成功给予我们经验,但失败的探索同样具有重要价值。因为敢于从安稳中开始冒险,就是和自己的斗争,而自我斗争就是自由精神的展现。即使在失败的探索中,自由精神也像宝石一样,“自身就发射着耀目的光芒,自身之内就具有价值。”(康德语)
四、认识你自己
除了自由探索关于世界的真理,大学最重要的一课,是认识关于自己的真理。德尔斐神庙镌刻的三大箴言之一,就是认识你自己(Know yourself)。认识自己是很难的。尼采在《道德的系谱》的前言就告诫我们,“离每个人最远的,就是他自己。”
生命是一系列偶然的产物。两个异性很幸运或不幸地走到了一起,又在一个偶然的时机,幸运或不幸地孕育了生命。我们的生活环境、朋友和所受到的教育都是偶然的。不要轻视偶然。偶然让我们彼此不同,参差多态,成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存在。我们需要用理性探索和发现偶然的意义。认识你自己就是认识由偶然性塑造的你,是一个怎样独特的存在,再在自己的独特性上探索你的可能性。
不要随便地定义自己。人之为人的真理之一,就是人是不可定义的。永远不要让外界决定你是谁,或应该成为谁。进入法学院未必要从事法律职业。法学院的历史上出现过许多伟大的“叛逃者”。也不要只学习与法律有关的科目,只读与法律相关的书。这不仅是因为要深入理解法律,需要依赖法律之外的学问。更重要的是,你要深入地认识自己,就必须探索自己的各种可能性。你应该在一切可能方向上自由探索:选择自己喜欢的课程,阅读感动自己的书,参加自己热爱的社团,和不同的老师和同学交往。只有通过最广泛的探索,你之为你才会清晰地呈现出来。
我曾经遇到过一些同学,常常为自己所困扰。他们认为自己固执、自我中心、偏执、偏激、缺乏自信、自律性差、经常沮丧、缺乏远大目标。或许你们也有类似的困扰。我们身上的恶习和缺陷,让我们不怎么喜欢自己。你会努力、挣扎,但见不到效果之后就自抛自弃。但这只是你现在的状态。现在的状态是由过去的偶然塑造的。不要抱怨过去,也不要用“我就是这样的”作为借口而拒绝改变。
我希望你在大学里学到的最重要的一课,是人之为人的尊严,在于人拥有自由意志,而自由意志意味着“我可以不是这个样子”。用“我就是这样的”来定义人,是将人降格为物或事态。你要记住,作为自由的人,我们始终向可能性保持开放。你不能决定过去,但可以决定你的现在和未来。相信我,因为我也是这样走过来的。当我们开始运用自由选择自己的命运并为此负责时,我们就能成为最好的自己。
改变和成长需要批判精神。但批判不是愤激的指责和否定,而是对一切保持理性审查的态度。批判精神不仅将传统、惯例和各种学术,置于理性的法庭上予以严格审查,还要将批判的矛头指向自己。自我批判是对自己的“清算”(维特根斯坦语)。只有清除了心灵的杂草,属于你的、新的生命之树才能蓬勃生长。从某种意义上说,最重要的批判就是自我批判。自我批判是最严格、最彻底、也最艰难的清算,但它之所以能成为一个人的毕生事业,就在于其人的心灵中,充满了对成为一个自由之人的强烈渴望并乐意为此承担责任。
五、不是结语的结语
大学是美好的,因为大学的使命是教育。但教育不是灌输,不是宣讲,当然也不是为了应试和证书。卡尔·雅斯贝尔斯说,“教育就是一棵树摇动一棵树,一朵云推动一朵云,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。”我很喜欢这个比喻。作为教师,我最感幸福的地方,是大学给了我一个美妙的机会,允许我日益苍老的灵魂,能与朝气蓬勃的青春互动。我不确定我能不能摇动你们中的哪一棵树,可我还是想将我对大学的理解,写在云端:大学对于学生的最大意义,是培养学生根据真理而生活的观念、自我负责的精神、自由探索的勇气和能力。但是,不要将我当作“导师”。我只是希望唤醒你的灵魂自由,然后将我所说的,提交给你们的理性审查。我不期待你会马上同意我对大学的理解,不过,如果我能引发你的质疑和思考,那么,在我发言的结束之处,你的灵魂之旅就已经开启,你将会拥有一段美不可言的大学生活。
青苗法鸣向全体青年学人进行长期征稿
一、征文大赛:
征文大赛以“娱乐圈违法犯罪问题的原因与规制”为主题,最高奖金800元。待10月31日收稿截止后,我们将组织评选。最终获奖结果将在11月上旬公布,并邀请获奖作者参加本主题的线上研讨会。线上研讨会记录将作为系列文章的“开幕式”进行首发。
大赛详细信息请点击:娱乐圈涉法问题有奖征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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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责编 ✎ 清风
本期编辑 ✎ 小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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